发布时间:2019-12-03
商标取名太随意无法注册?
商标是产品跨入市场的敲门砖,但起名太过随心所欲,也有可能搬起砖头砸到自己的脚。
近日,北京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的“中农康必硒”(申请类别:29类-指定使用在蛋、牛奶制品、水果蜜饯等商品上)被商标局和原商评委驳回,理由是商标具有欺骗性。

一、“中农康必硒”为什么具有欺骗性?
该商标被驳回后,大家和该企业同样不解,“中农康必硒”怎么就含有欺骗性了呢?
于是企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声明该商标名称并无实际含义,也未用以说明商品功能、用途等特点,不具有欺骗性。
法院审理后却认为,该商标包含“硒”字,结合指定使用的蛋等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该商品中含有人体所需的营养元素“硒”,从而对商品的原料等方面产生错误认识,构成《商标法》第十条头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于是,法院对原告的相关主张不予支持,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十条头一款第(七)项: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例如:香烟不能用“长寿”做商标,药品不能用做商标,服装不能用“健康彩棉”做商标……